热烈祝贺我校团支部荣获河北省“五四红旗
团支部”称号,我校团委荣获襄都区
“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另五名团员受表彰
今年2月,团省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活动,我校2018级第四团支部荣获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五四青年节”前夕,襄都区共青团表彰了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组织,我校团委荣获襄都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五名团员荣获襄都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荣获襄都区“优秀共青团员”的是:2018级7班刘旭泽、2018级7班王若涵、2018级7班刘承音、2018级8班刘旭涵、2018级8班段皓栋。





我校此次荣获的“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既是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各级团组织和团员的激励和鞭策。学校要求广大团员青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提出的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重要要求,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用扎实的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